成都市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鍋爐改造補貼政策
2017-05-18 來自: 四川中能工業設備制造有限責任公司 瀏覽次數:709
成經信財〔2017〕33號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成都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成都市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
專項資金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
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財政部門:
為規范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現將《成都市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申報指南》印發給你們,請 遵照執行。
此通知。
聯系人及電話:市經信委節能環保處 夏 華 61881600
市質監局特監處 董 偉 61882774
市財政局企業處 仲崇嶺 61882553
(郵箱:2403669097qq.com)
成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成都市財政局
2017年4月1日
成都中能鍋爐熱力系統有限公司,專業銷售安裝低氮冷凝燃油氣鍋爐,環保、節能,雷經理13808054448
附件
成都市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申報指南
按照《成都市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成財建〔2014〕83號)、《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計劃任務分解表》要求,結合我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工作重點任務,制定本指南。
一、補助范圍及條件
(一)補助范圍。
全市已辦理了鍋爐使用證,經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財政部門共同認定后,納入年度資金補助范圍的燃煤鍋爐(0.1兆帕以下的燃煤鍋爐設備不納入本補貼范圍)。
(二)企業補助條件。
1.燃煤鍋爐淘汰或改造后須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改造后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應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和環保部《關于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4號)以及市政府相關政策文件的控制要求;
2.燃煤鍋爐淘汰或改造完成時限須符合各區(市)縣專項整治工作年度計劃要求(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完成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的項目均可申報);
3.燃煤鍋爐淘汰項目需提供質監部門出具的燃煤鍋爐使用證(蓋鮮章的復印件)以及報廢、移裝等相關證明材料;燃煤鍋爐改造項目需提供質監部門出具原燃煤鍋爐使用證(蓋鮮章的復印件)以及報廢和改用氣、電鍋爐的安裝監督檢驗報告以及新辦鍋爐使用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補助標準
按照2015年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以獎代補”類項目補助標準“1蒸噸以下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每臺補助3萬元,1蒸噸及以上每蒸噸補助5萬元”。(政府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執行)。
三、補助資金申報程序
申報流程及需提供的材料依次如下:
(一)項目申報。
1.項目申報流程。
(1)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當地質監、財政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區的項目申報;
(2)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的合法性和蒸噸數進行審查確認并對項目實施的進度和過程進行監管,完善拆前、拆中、拆后的照片及相關資料后,出具申請專項資金的正式文件,與項目申報資料一并報送市經信委。申報時間截至2017年4月20日。
2.項目申報提交的材料。
(1)各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質監、財政部門聯合提交資料(紙質一式兩份及附件1電子版):
①.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報告。
②.《成都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1)。
(2)企業(或個體戶)需提交資料(一式兩份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
①.《成都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申請表》(詳見附件2)原件。
②.企業(或個體戶)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質監部門出具的燃煤鍋爐使用證以及報廢或移裝注銷證明以及新辦理鍋爐使用證等復印件(蓋鮮章);
④.燃煤鍋爐淘汰后購置燃用清潔能源的,須提供購置合同及相關票據復印件;
⑤.燃煤鍋爐改造項目須提供改造費用支出票據復印件和改造監督檢驗報告;
⑥.燃煤鍋爐改造后使用天然氣、液化氣項目需提供燃氣公司通氣證明復印件;
⑦.燃煤鍋爐改造為燃氣鍋爐的需提供燃氣鍋爐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⑧.燃煤鍋爐淘汰或改造(前、中、后)照片;
⑨.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二)項目驗收。
1.項目完成后,由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質監、財政部門組織項目審核驗收并出具驗收意見(詳見附件3,一式二份)。由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質監部門、財政部門蓋章簽署意見后報市經信委備案。驗收包括現場驗收和資料審核兩部分。
2.市經信委會同市質監局、市財政局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進行項目抽查。
3.公示。按《成都市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對納入成都市2017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驗收合格的,在成都工業網上予以公示。
(三)資金撥付。
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完成的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的項目,經驗收合格、公示無意見后,按照《成都市市級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等有關規定下達專項補助資金。
附件:1.成都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申報匯總表
2.成都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申請表
3.成都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驗收表
附件1
成都市燃煤鍋爐淘汰及清潔能源改造項目財政資金補助申報匯總表
填報單位: 填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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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區(市)縣 | 企業名稱 | 項目內容(注明: 淘汰或改氣或改電) | 鍋爐型號 | 鍋爐 使用證號 | 鍋爐 臺數 |